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污水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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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污水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医院拟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院2024年污水检测提供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及限价

1、项目编号:NO.20240301

2、采购预算:16200元,超过采购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不正当竞争的预防: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报价时,询价小组有权将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

三、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四、采购内容:见询价文件第7项。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性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均需提供。加盖公司鲜章);

8、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注:本项目的法人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格式自拟

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及截止时间

1、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询价公告在医院网站、院内公告栏张贴,报名电话为028-86115270,报名邮箱为421091669@qq.com;

2、询价文件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0日9:00至2024年03月25日17:00;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15:00

4、报价文件提交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正本1份,含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信封上正确标明“询价响应文件”字样。

七、采购项目要求:

1、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指标项目及频次开展检测工作,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应派人员到采购人院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取样或检测,供应商每检测一次,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两份。

每月:粪大肠菌群、总余氯、pH、氨氮、BOD5、COD、悬浮物;

每季度:沙门氏菌;

每半年:志贺氏菌;

2、服务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内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12个月,本项目的成交结果有效期为三年。第二年、第三年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合同期(含续签)内服务费用不作调整。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不满足我院实际工作要求,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另择优质的供应商提供检测服务。

4、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5、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所有指标项目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检测服务费;

 

 

                            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