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和《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现面向全院公开选聘医院中层干部。
一、组织领导
选任工作在医院党总支领导下,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纪检审计办公室监督。
二、选聘部门/科室名称及干部职数
(一)行政职能部门
1.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
3.事业发展运营部(副部长):1名;
4.医疗保险部(副部长):1名;
5.后勤保障部(副部长):1名;
(二)业务科室
1.内分泌科(主任):1名;
2.针灸推拿康复中心(主任):1名;
5.超声医学科(主任或副主任):1名;
6.慢病管理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名。
三、选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打破编内编外身份界限,选贤任能;
3.实行聘任制,按岗位聘任和管理。
五、基本要求
(一)选聘范围
全院在职在岗人员(编制内及外聘人员)。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医院党总支的决策部署,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敢于担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作风务实。
(三)任职资格
1.党政办公室岗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拟选聘为行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副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八级职员任职满两年以上;
(2)九级职员任职满三年以上;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三年以上。
5.拟选聘为业务科室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提任正职职务,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科室负责人职务满两年以上。
(2)提任副职职务,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临床一线工作五年及以上经历。
六、工作安排
按照竞争上岗方式开展选聘工作。选聘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聘任考评
1.报名。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并有意向报名的职工,请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聘申报表》(附件),并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相关支撑材料交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8-60912701)。时间:10月31日前。
2.考评推荐。党政办公室组织开展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通过医院官网发布公示(cdutcm.edu.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民主推荐,院党总支会根据考评推荐结果,结合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充分酝酿,差额或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时间:11月11日前。
3.考察。成立医院中层干部选聘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公示将通过医院官网发布公示(cdutcm.edu.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走访等方法开展考察工作。时间:11月30日前。
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和人事档案审核。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时间:12月26日前。
(二)审议决定
1.根据考察及党风廉政情况,院党总支会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提出拟聘任建议人选,经院党总支会审定拟聘人选。
2.对拟聘任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cdutcm.edu.cn)。
3.经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发文聘任。
(三)聘任任职
自聘任文件公布之日起上任,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经聘任的中层干部享受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绩效。
七、纪律要求
(一)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从严管党、治党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相关规定,自觉严守纪律规矩,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二)严禁在选拔聘任过程中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严格遵守选拔聘任工作纪律,实行选拔任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回避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四)选聘工作在医院纪检审计监督下完成,同时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28-60912702。
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聘申请表.docx
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5年10月27日